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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
全面推进公务员群体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文章字数:799
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服务前进一步,工伤事故风险便会降低一分,“工伤保险伴你同行”为员工戴好生命的“安全帽”。

  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牢牢把握“强宣传、抓统筹、优服务”的工作主线,聚焦业务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简化经办流程,全面推进公务员群体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为了帮我市公务员群体戴好工伤保险“安全帽”,该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全市公务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省《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出台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抓住关键环节,精准把握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二是科学统筹谋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与财政、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全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工资总额,形成详实的测算报告,切实做到政策清、底数明、措施实,确保公务员群体工伤保险有序平稳纳入统筹管理。目前,我市有106家符合条件的单位纳入省级工伤保险统筹,涉及公务员2817人和参公管理人员366人。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对经办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对业务办理模式、经办渠道、经办岗位、审核级次、办理程序等进行了业务梳理和流程重构,经办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相关链接:2022年1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垂直管理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为切实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公务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由其单位按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0.2%的积缴纳,所需资金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公务员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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