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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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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完成
超七成参保单位费率下浮
文章字数:511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婉静通讯员周博文)近日,我市全面完成2025年度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动态调整工作。此次调整共涉及全市3008家正常参保缴费单位,其中72.1%的单位实现费率下浮二档。
据介绍,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旨在发挥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多发、工伤风险提高的单位上浮费率,对不发生或少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单位下调费率,以此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切实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本次费率浮动期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依据《湖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实施方案(第二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通过对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参保缴费、工伤待遇支出数据的汇总分析,并与省系统拟定的费率档次比对,精准测算各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最终确定浮动档次。
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充分发挥了“双向调节”杠杆作用,一方面为低工伤风险单位减负,另一方面提升了全市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意识。下一步,将强化“人社23℃”服务理念,畅通渠道,及时解答网办问题;重点关注费率上浮单位,针对性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推广“天门工伤预防”小程序,构建常态化工伤预防模式,完善我市工伤预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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