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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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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住宅装饰装修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文章字数:602
按照省政府关于中消协发布的《2018年7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重要批示精神,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建设,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委组织消费维权法定职责,搭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委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住宅装饰装修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为天门市城区从事住宅小区开发、物业管理和住宅装饰装修的所有市场经营主体(已注册但实际未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暂不纳入此次测评范围)。
二、调查方法:1、通过关注“天门315”微信公众号参与网络投票;2、向消费者发放纸质问卷进行现场调查;3、组织参评企业与消费者代表见面会,由消费者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评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调查结果分为“满意”、“不满意”2个等次。该结果将在2020年“3·15”纪念大会公布。对满意度低且拒不整改,宣布为“2019年度消费者不满意单位”,列入市消费者委员会年度重点监督企业。
四、调查时间为7月3日—7月10日,请关注“天门315”官方微信发布参与投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受理投诉电话:0728-5339893(物业投诉)0728-5340292(房产开发投诉)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电话:0728-5239135市消委电子信箱tmxw315@163.com,关注“天门315”微信公众号也可进行投诉。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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