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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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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文章字数:1235
本报讯(记者董利)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上午,我市在陆羽广场举行仪式,启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美好‘五城’德法同行”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市委书记吴锦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庄光明主持启动仪式。
吴锦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依法治国也迈入了新时代。我们要抢抓机遇,紧跟时代,树牢宪法至上、法律至上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不断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开启法治天门建设的新篇章。
吴锦要求,一要大力宣传宪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与时俱进讲好宪法故事,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尚。二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各级党组织要把学法纳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要义。要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探索合宪性审查工作,规范宪法实施,真正维护宪法权威。三要自觉履行责任,构建全新普法模式。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明确各个国家机关、部分党委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制定实施细则,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全域推进”“实时普法、全程推进”“不漏一人、全员推进”的精准普法新格局,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四要大力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要通过发挥网络媒体和微信、微博等平台的宣传作用以及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质量和社会参与度;通过创作、开发法治文化产品和文艺精品,倡导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的社会风尚;通过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形式,形成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法治建设氛围;通过教育和引导公务人员和司法机关执法人员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法治理念内化为坚定信念,引导人们追求良法善治,凝聚建设法治天门的共同意愿;通过将法治建设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体的道德建设有机结合,以美好“五城”、德法同行为主题,精心谋划系列活动,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效结合,形成德法共治的良好局面。
启动仪式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艺新宣读了《关于表扬“天门楷模·最美普法人”的通报》,吴锦为10名获评“天门楷模·最美普法人”的优秀普法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颁发证书;随后,天门2017年度新录用的56名公务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启动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参观了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果展。
在家的市四大家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仪式。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制科长(普法联络员),市直政法部门全体班子成员,市司法局所属各所(分局)、中心及科室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天门维民司法鉴定所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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