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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9日
环境执法养殖行业典型案例
文章字数:346
  利川五洲牧业公司违法排污案
  2013年以来,利川五洲牧业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接排放至未作任何防渗漏处理的人工池塘中,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当地居民饮用的井水因长期受到废水污染已不能饮用。经采样检测,废水及附近受污染的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等多项指标均严重超标,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先后4次对利川五洲牧业公司的排污行为责令改正和给予行政处罚,然而,五洲牧业公司并没有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整改到位,直到2016年3月7日,才在环保部门的强制要求下堵塞了排污暗管。统计显示,2013年12月至2016年2月,利川五洲牧业公司生猪出栏量合计57322头。
  12月30日,汉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利川五洲牧业公司停止对环境的侵害,赔偿因其违法排放养殖废水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及生态环境受损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2203649.46元,并承担该案的评估费用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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