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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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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人民法院公告
文章字数:170
湖北圣纺化纤有限公司、郑朋君、周玲芳:
我院在执行你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中,需对你们所有的在坐落于天门市小板镇金科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天国用2013第0710号)进行评估,请你们于2017年11月2日上午9时到我院摇号选择评估机构,逾期我院将依法缺席进行机构选择程序。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728-5244392
天门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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