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宗教政策法规问答
文章字数:414
  ①什么是高香?
  答:国家制定的《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规范》,对高香的规定是:宗教活动场所燃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0MM,且直径不应大于10MM。超过此标准的为高香,不得在宗教场所销售燃用。同时还规定,香原材料不得使用含镁及类似含镁的易燃易爆等物质;点燃香体,熄灭火焰后,不得再产生可见的火焰。
  ②国家对宗教活动场所燃香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对宗教活动场所燃香的规定是:2009年,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规定各地寺院宫观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的行为;未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仅是文物保护单位的寺院宫观,不得进行燃香活动;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佛教、道教界发出倡议,号召香客采用“环保线香”和鲜花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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