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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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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个加强”做到履责尽责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谢金才
文章字数:1540
市林业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及要求,突出“四个加强”,全面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治引领,落实主体责任
注重加强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明确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三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的科室和局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安排、齐抓共进。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讨论、邀请专家学者上廉政党课和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等形式,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将林业部门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发给干部职工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以活动为载体,深化学习教育效果。重点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围绕退耕还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木材采伐等方面进行整改,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规范林业从业行为,铲除涉林损农违法乱纪案件滋生蔓延的土壤;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历史纪念馆深化党性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书画展,接受廉政文化教育和洗礼。三是强化廉政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精心编辑廉政信息,制作宣传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全会精神,营造崇廉尚洁的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打造懂规守矩的干部队伍
制定《天门市林业局月例会制度》,每月初召开局长办公会,安排工作,督促检查,提高效率;制定《天门市林业局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局直各单位的管理;制定《领导班子定期调研、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到基层指导调研工作的审批管理;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度,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与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清理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定《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三乱”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的监督检查,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林业系统干部作风的好转。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林业项目审批、规划调整、林木种苗购销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认真解决侵害林农权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林业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以及其他林业专项资金的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针对退耕还林项目身份等信息不实的问题,更正了89条错误信息,涉及对象84人;针对退耕还林项目存在大户、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参与的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及家属等39人一律清退,对不符合规定的大户按政策整改到位;针对有关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及时与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将血防林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针对危旧房改造配套工程建设缓慢的问题,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力度,全面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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