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
公告
文章字数:165
  为创造安全畅通有效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压降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报上级批准决定,天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天仙大道东环路路口新建了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本公告从2017年6月28日正式实施。
  望广大市民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天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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