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9日
落实汉江大保护的天门责任
——我市省人大代表热议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文章字数:858
  本报讯(记者 付磊磊)18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我市省人大代表围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进行审议。代表们纷纷认为,要加强汉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落实汉江大保护的天门责任。
  《决定》提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长江生态、实现绿色发展,既关乎湖北经济发展的正确取向,又关乎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推进长江生态经济带的保护,是湖北的历史使命和政治担当。
  作为长江的最大支流,汉江的生态保护对长江大保护不可或缺。在我市境内,汉江流域共137.7公里,流经多宝、拖市、张港、岳口等8个乡镇场,加强汉江生态保护,对我市绿色发展意义重大。
  如何落实汉江大保护的天门责任。省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锦认为,《决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体现了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彰显了湖北担当。建议务实创新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突出汉江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坚持项目建设优先,通过重大项目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统筹考虑水循环、水生态、水平衡、水安全、水调度的配置问题,实行立体保护;配套相应的生态保护政策激励和利益补偿机制。
  省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庄光明表示,在推进长江生态经济带发展的过程中,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补偿机制。建议省人大加强灾后水毁工程的重建修复、水利设施加固提升工作的监督;《决定》通过后,将其纳入到省人大2017年的监督工作中来。
  余前忠代表认为,要切实开展汉江生物物种多样性的普查工作,编制利于流域生态保护的物种目录,确保生态平衡,同时要加强对阻碍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人为因素的综合整治,严格责任追究和生态补偿机制。
  徐爱新、刘娟、吴华平等代表建议,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发展,应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保护和利用好汉江自然生态资源和特色文化资源,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水乡园林风景线,打造自然人文和谐的宜居宜业环境。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