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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天门市北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12月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文章字数:160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天门市北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委托天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就天门市北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国开发展基金1.68亿元。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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