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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我市实现生育津贴“直达”女职工
文章字数:322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曾菁)6月13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政策正式落地实施,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
  以往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为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至职工个人。此次改变发放方式是在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确保生育津贴能够以更快、更直接的方式惠及每一位参保女职工,增强参保女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在我市参保的女职工,生育后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入生育津贴申报事项,轻松完成账户维护与生育津贴申领。相关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划入个人银行账户,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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