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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0日
天门市东湖三期A区和金龙嘉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配租公告
文章字数:112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着力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现将2025年筹集的东湖三期A区和金龙嘉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1.位置:东湖三期A区位于天门市纺织路以东,东江大道以北;金龙嘉苑位于天门市北湖大道与广沟路交会处。
  2.户型面积:本次推出的东湖三期A区5栋36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74.72㎡)和7栋72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83.57㎡)共108套房源;金龙嘉苑6栋二单元18套(三室一厅,建筑面积108.79㎡)和12栋二单元40套(三室一厅,建筑面积102.96㎡)共58套房源。
  3.配套设施:简单装修,配有灯具、灶具、热水器、油烟机、淋浴等。
  4.运营主体:东湖三期A区10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天门市国惠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金龙嘉苑5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天门市国生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5.租金价格:东湖三期A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7元/㎡/月,物业费1.2元/㎡/月;金龙嘉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9元/㎡/月,物业费1.1元/㎡/月,水、电、网络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二、配租对象
  在本市就业、创业且工作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或虽有产权住房,但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新市民、青年人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困难对象。
  申请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或虽有产权住房,但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3.在天门市正式签订聘(录)用合同(就业协议)或办理个体工商执照自主创业。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
  三、配租方式
  房源采取摇号方式产生。一个家庭仅可对一个项目的房源进行申请,不能重复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天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
  3.婚姻状况资料复印件或单身承诺(检验原件);
  4.房查资料;
  5.聘(录)用合同或个体工商执照;
  6.其他相关资料。
  五、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9:00至17:00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六、申请地址
  本次配租受理申请按项目地址提交资料,申请东湖三期A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到国投锦程售楼部,咨询电话:0728-5800666,联系人:李经理;申请金龙嘉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到金龙嘉苑售楼部,咨询电话:0728-5880998,联系人:罗经理。
  七、其他事项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科负责政策解释及资格抽查工作,运营单位负责申请资料受理、资格审查与公示、选房及入住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728-5232289
  运 营 单 位 咨 询 电 话 : 0728-5800666、0728-5880998
  特此公告。
  湖北天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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