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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关于召开湖北永康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文章字数:429
  各债权人: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北永康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天门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天门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5日指定湖北永康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湖北永康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20日上午9时00分召开,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未尽事宜进行表决讨论。本次会议通过华宇网络会议系统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会议当天无需前往现场。
  因系统采用绑定各债权人一个手机号的形式确定债权人的身份,管理人将以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填写的指定联系人的电话为债权人的绑定手机号。平台将在会议开始前以短信形式告知各位债权人登录会议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线上输入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电脑端访问“华宇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登录,手机端通过微信小程序“华宇网络会议”登录。
  本通知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布。
  特此通知
  湖北永康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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