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遗失声明
文章字数:203
  ●天门市彭市镇熊潭村2组熊璇璇不慎遗失不动产证,证号:鄂(2023)天门市不动产权第0023285号,特此声明作废。
  ●天门市汇侨大道东段南侧(华泰学仕府) 16幢1单元601程婷罗渊不慎遗失不动产证,证号:鄂 (2021) 天门市不动产权第0050084号,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特此声明作废。
  ●天门市多宝镇兴场村五组刘兴涛(曾用名:刘新涛)不慎遗失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011906069,东邻:林地,南邻:张定安,西邻:禾场,北邻:鲍米山,特此声明作废。
  2025年2月25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