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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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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上调
文章字数:507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鄢紫通讯员肖萍)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遗属待遇进一步提高,2025年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7832 元,抚恤金最高可领93984元。
据悉,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计发标准与死亡时上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年限有关。丧葬补助金以死亡时上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发基数,发放月数为2个月。抚恤金以死亡时上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发基数,在职参保人员缴费不满5年的,遗属抚恤金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满 5年不满 10 年的,发放月数为6 个月;缴费满 10年不超过15 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发放月数最高为 24个月。退休人员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1年养老金,遗属抚恤金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此前,市社保局以2024年湖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916元为计发基数,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19日期间死亡、已按2023年湖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丧抚待遇的166人,重新计算了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增加部分将在今年3月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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