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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1日
天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关于加强天门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的决议
文章字数:405
  (2025年1月10日天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天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刘娟、肖上平等19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天门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列为本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会议认为,天门河是天门人民的母亲河,是天门境内最大的水系之一,近年来通过不断治理,天门河水环境质量逐步提升,但在精准治污、生态修复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对区域生态稳定和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把议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要深入调研,科学制定综合治理规划,有序推进实施;要整合资源,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压实责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考核结账;要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议案办理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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