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遗失声明
文章字数:156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5374000058201,账户名称: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开发区支行,账号:558666762615,特此声明作废。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账户名称:天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门开发区支行,账户号码:563868171045,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编 号 :Z53747000068401,特此声明作废。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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