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印发管理办法
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
文章字数:376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日前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对资金支持范围、分配和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
根据《办法》,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满足申领专项资金标准和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可以给予支持。有关标准和条件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另行规定。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7年。
根据《办法》,对2024年及以后年度开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因素法分配,相关省份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处理量、地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投入、居民实际拥有家电数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权重分别为70%、15%、10%、5%。据《人民日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