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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加强跨区域合作
市法院筑起知识产权保护新屏障
文章字数:653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王潮)近日,市法院联合潜江市知识产权局,运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
  2022年12月,“樱花”商标合法所有人某卫厨公司调查发现,潜江市某建材市场个体工商户周某商铺内销售一款标有“樱花”商标的水槽,该公司认为周某所售产品所标注的标识与其注册商标近似,易使公众误认为周某销售的产品来源于该公司或与该公司有某种特殊关联,构成商标侵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公司诉至市法院,要求周某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费用共计30000元。
  市法院收到该案后,认为案情事实清楚,具有调解的可能性。考虑到被告在潜江市,如当地知识产权局参与诉前调解更具地域优势,且能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与潜江市知识产权局沟通联系,委托工作人员前往周某商铺走访,了解情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市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潜江市知识产权局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在线上达成调解协议。随即,调解员引导周某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市法院收到申请后当即立案审查,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
  据了解,今年4月,市法院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开发区设立汉江辖区首个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并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工作站成立以来,市法院协同各地知识产权局,构筑起汉江辖区“法院+行政调解”的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截至目前,通过工作站委托知识产权局调解“云南白药”“大白兔奶糖”“白云边”“毛铺”“黄鹤楼”等知名品牌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纠纷68起,辖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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