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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4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文章字数:384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邓慧遐)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家文带队开展《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岳口镇谭台村、彭市镇前河村、横林镇沙沟村,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产权制度改革、资产运营机制、经营管理等情况及创新举措和成效。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分析查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做好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细抓实;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探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的途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调配合,守好管好用好村集体“家底”,切实让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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