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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我市接受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
文章字数:344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婉静通讯员吴珊吴遥)5月16日至17日,省住建厅专家组对我市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副市长杨寒陪同。
  专家组先后到北湖公园、杨家新沟带状公园、滨河公园等示范项目,现场核查了我市在道路绿化建设、林荫路建设、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等方面的工作成果。随后召开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汇报反馈会,听取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并反馈初审意见。
  专家组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我市能以此次复查为契机,结合反馈的意见建议,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新的创建标准,突出城市特色风貌,提升绿化管养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据悉,国家园林城市命名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复查的城市继续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我市2015年被住建部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018年顺利通过了第一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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