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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9日
我市10地获评湖北省“中华诗词之乡”
文章字数:288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婉静)近日,记者从市文联获悉,省中华诗词学会通过实地考察和验收,授予我市杨林街道办事处、竟陵街道办事处、石家河镇、干驿镇、张港镇、岳口镇、佛子山镇、九真镇、横林镇、皂市镇湖北省“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天门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着力推进诗词文化为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社会和谐服务,大力开展诗词“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景区”活动。据统计,我市诗词爱好者每年创作交流诗词作品8000余首,有3000余首作品发表在本市及全国各大诗词刊物和各网络平台,其中出版个人诗词文集近40部,获得全国性诗词楹联大赛等级奖3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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