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文章字数:314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巨灾保障需求,3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对外发布《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扩展巨灾保险责任,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在现有的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实现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翻倍,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
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对于现有保障内容之外的保险责任和保障对象,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经成员大会同意,可以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据新华社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