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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零距离”庭审“面对面”普法
我市今年首例污染环境罪公开庭审
文章字数:476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付磊磊)因擅自篡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肖某某等三人被判处污染环境罪,近日,这一案件在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庭审。这是我市今年首例公开庭审的污染环境罪。
  去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省厅在线监控工作专班交办案件线索,我市一污水处理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展开调查,查明该污水处理厂存在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7月10日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市公安局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庭审现场,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法院组织了15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和三方运维人员到场旁听,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既是一次公开庭审,更是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提升重点排污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庭审宣判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神圣与威严,在“面对面”的普法中,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为蓝天碧水青山常在尽一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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