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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我市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实行集中照护服务
文章字数:394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王全涛)3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实行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属,可咨询户籍所在地民政办公室或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并进行申报。
  为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及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于今年启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这一政策的实施,可有效缓解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照护压力,提升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向新台阶,确保老年人得到温馨和专业的照护服务。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符合条件的9名老年人享受集中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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