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检察蓝”闻讯出击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文章字数:504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邓慧遐通讯员陈涛)“没想到检察官行动真快,看到我提供的线索后,立即开展散装酒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让我们群众喝散装白酒放心多了。”近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一名志愿者对市检察院检察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点赞。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该志愿者向市检察院提供线索:在多个乡镇发现售卖的散装白酒存在未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情况,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对全市散装白酒行业开展摸排调查。调查发现,部分散装白酒经销点存在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证照,进货、销售等台账记录不全或未建立台账,使用非食品级塑料壶作为容器销售等不规范问题,且部分酒坊卫生条件较差,违反了相关法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行职能,采取磋商、诉前建议等方式,以“我管”促“都管”,有关行政机关闻讯而动,及时履行散装酒抽检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引导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