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遗失声明
文章字数:111
  ●天门市彭市镇文明路26号夏菊红不慎遗失土地证,证号:天国用(1995)字第110106064,特此声明作废。
  ●天门富力院士廷2栋1单元陈黎肖光耀不慎遗失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购房发票)一张,票号:4200172350,号码:03516750,金额:832836.00元整,特此声明作废。
  2024年1月16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