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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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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公布
我市纳入国家试点改革事项1项 省定试点改革事项5项
文章字数:507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王帅)近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了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我市纳入国家试点改革事项1项,省定试点改革事项5项。
据了解,我市纳入国家试点的改革事项为省税务局指导的“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税收管理服务探索”。纳入省定试点的改革事项为省交通运输厅指导的“推进涉路施工许可全流程电子化”、省人社厅指导的“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设”、省市场监管局指导的“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省司法厅指导的“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一链三环’工作机制”、省政务办指导的“围绕重点领域高频事项,提升‘一件事一次办’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省发改委(省营商办)在全面对标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先进做法、围绕国家部委重点改革举措、聚焦市场主体重点关切的基础上,经充分征集、吸收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按照“突出首创性、聚焦小切口”原则,确定了一批改革事项。经县级申报、市州初审,省直指导部门推荐了一批创建试点地区。我市在创建试点工作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对标一流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改革,努力实现以“小切口”的改革推动营商环境的“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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