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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6日
我市3人分别获评 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
文章字数:479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彭丹)近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赴杨林街道办事处,分别为勇救落水车辆乘客的田勇勤、田银河等2人以及勇救落水儿童的刘村颁发“天门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天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10月5日,一辆车冲进肖刘支渠杨林街道东城村段河中,车辆倒扣,十分危急,路过的东城村村民田勇勤没有丝毫迟疑,立即跳入水中开展救援,正在附近田里劳作的东城村村民田银河也赶来跳入水中营救,成功将车内3名乘客救上岸。10月14日,在小板镇周杨村8组(天门河周坝闸)附近,一名4岁儿童不慎落入水中,在附近钓鱼的杨林街道沙滩村村民刘村发现后,迅速跳入河里游向遇险的小孩身边,奋力将其救起。
  经属地街道举荐、市委政法委工作专班调查核实,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有关规定,认定3人属于见义勇为。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市委政法委决定分别授予田勇勤、田银河等2人及刘村“天门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天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广大干部群众汲取榜样力量,积极传递正能量,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天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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