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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全市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获司法确认
文章字数:706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项海燕)近日,市法院积极运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著作权侵权纠纷进行司法确认。该案是我市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后司法确认的案件。
  10月10日,市法院收到三起同一原告诉请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因被告均为本地居民,案件事实清楚,且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天门法院当即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三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结合双方的争议焦点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于10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
  为妥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申请人吃下“定心丸”,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与天门法院对接,引导当事人申请对行政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10月18日,天门法院收到申请后当即立案审查,并于当日作出司法确认裁定,赋予了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为调解协议盖上了“法律印章”。
  “没想到可以不用交钱、不用起诉,申请司法确认就能使调解协议达到和判决书一样的效果,真是省时、省力、又省心……”案件申请人感叹。
  为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市法院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末病”,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路径。此次“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实践,填补了我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的一项空白,是市法院践行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司法与行政合力“大保护”格局的有益尝试。市法院将持续做好“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打造更有利于我市市场主体活力释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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