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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市医疗保障局开展联合自律专项检查推进医保基金源头治理
文章字数:446
  本报讯(通讯员伍云飞)为不断提升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水平,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医药流通协会对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联合自律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定点零售药店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医保基金源头治理。
  目前,全市共有296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普通定点药店16家,门诊慢特病药店280家(含8家单独支付药品定点药店)。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少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在严格执行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医保协议、完善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药品和耗材“进、销、存”台账制度等方面仍有欠缺。检查专班人员现场指出问题,相关定点零售药店表示即知即改,全力配合医保部门审核和监督检查。
  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行业自律是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健全了医药流通协会管理制度,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行业协会自我监督管理能力,引导各定点零售药店建立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医保服务准则,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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