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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8日
湖北泰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文章字数:593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湖北辉厥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4月19日作出(2022)鄂96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泰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20日作出(2022)鄂96破申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天门市人民法院审理。天门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6日作出(2023)鄂9006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泰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湖北泰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定于2023年9月14日上午9:00,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湖北泰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一名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3年9月14日之前,会收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华宇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点击【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华宇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天门市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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