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侯口派出所查处3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
文章字数:235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杨蜜通讯员文霞)近日,侯口派出所连续查处3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7月6日,侯口派出所民警在白茅湖某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无任何资质,为一非法加油站,并现场查获加油机一台、涉案汽油12余吨。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储存、售卖汽油。同日,民警在侯口村王某仓库开展安全检查时,现场查获其非法储存的甲醇、乙醇各5余吨。7月13日,民警在某物流园开展重点区域安全检查时,现场查获非法储存汽油5.9吨。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