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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
市医保局三举措落实残疾人医保待遇
今年惠及重度残疾人6217人次
文章字数:479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红艳)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重度残疾人享受医疗救助6217人次,救助金额262.12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57人次50.3万元,切实保障残疾群众医保权益。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充分发挥医保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医保政策,提高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效减轻了残疾人医疗负担。一是资助参保“应保尽保”。该局加强与市残联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重度残疾人参保资助工作,对残联认定的丧失劳动力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实行医保全年动态参保,对个人缴费部分由本级财政资金予以定额资助,今年共资助8816人参保,资助参保资金308.56万元,资助标准由上年每人320元增加到350元,所有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全部纳入参保资助范围。二是支付项目“该纳尽纳”。不断扩大基本医疗康复项目支付范围,先后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口吃言语训练等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三是医疗救助“应救尽救”。有效发挥医疗救助对残疾人重特大疾病负担的托底保障作用,减轻困难残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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