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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
文章字数:505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杨蜜)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璋带领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朱国璋一行来到佛子山镇杜桥湖进行了环湖实地察看,并听取杜桥湖综合治理和湿地修复相关情况介绍,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情况汇报,并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我市湿地保护与规划、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
  朱国璋指出,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紧扣湿地保护法律,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在湿地资源管理、保护利用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要深刻认识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力度,利用多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推动保护湿地生态意识深入人心;要高度重视河湖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进一步争取项目,强化项目资金保障,深入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和生态修复;要持续健全完善湿地保护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制约湿地保护工作的问题和困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共同谱写天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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