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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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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开始申报
文章字数:539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杨蜜)6月12日,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我市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开始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计生办咨询、办理。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申报对象分为三类,一类是2023年我市惠民计划新增对象,即2023年满55-59岁,现存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未曾违反计划生育且没有享受惠民计划待遇的我市农村居民;二类是2024年国家奖励扶助新增对象,即2023年满59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未曾违反计划生育且没有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待遇的我市农村居民;三类是2024年国家特别扶助新增对象(第一批),即女方2023年满48周岁,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未曾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的我市城乡居民。三类符合条件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提请申报。
市卫健委提醒,蒋湖农场各分场和社区、侯口街道白茅湖农场、卢市镇代湖农场、岳口镇陈场林场、皂市镇长寿原种场和长寿林场、佛子山镇林场等原国营“小三场”居民,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能申报。申请人户籍登记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必须提供财政部门加盖印章的、有申请人或其配偶姓名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花名册(不包括户籍登记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其他村民委员会或大队或分场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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