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
我市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总费用下降40%
文章字数:376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邹崇高)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天门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并制定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新规自4月5日起执行。
  按《通知》要求,规范整合后,新增“种植体植入费”等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废止原“种植治疗设计”等12项口腔种植项目。
  《通知》明确,按省医保局调控目标要求和医疗服务价区划分,市医保局设定全市一级、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分别不超过3047元、3402.23元、3741.8元(不包含种植体系统、牙周洁治等费用),较调控前下降40%。上述价格为全市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同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照最高限价制定符合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