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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天门市首届“天门好品牌”和“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评选认定活动公告
文章字数:1506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品牌强市战略,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发掘培育市场品牌,大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消费满意度,努力促进全市各类消费市场扩内需、增效益、上水平,持续增强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天门市商务局、天门市融媒体中心、天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天门市商标品牌与广告传播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天门好品牌”和“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评选认定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3年3月至9月。
  二、评选认定范围
  在天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参与报名。“天门好品牌”评选认定对象为在本市创建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及其拥有较高知名度品牌。天门好品牌为本地品牌,一个单位原则上只申报一件。
  “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评选认定对象为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合法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及其拥有的字号名称,或依法许可使用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消费品牌,品牌地域不限,一个单位可酌情申报多件。
  申报单位拥有多个品牌的,可同时申报“天门好品牌”和“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
  三、评选认定条件
  1、在天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年以上、具有合法登记的市场主体资格,需提交登记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拥有依法注册有效、权属无争议,并使用3年以上的注册商标,或者依法登记备案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申报“天门好品牌”需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许可使用备案复印件。
  以字号名称申报的,原则上只能申报“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应具有依法登记并使用5年以上的字号名称,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提交商标注册证明。其中以他人注册商标申报“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的,需提交他人依法许可使用的商标授权证明复印件;
  3、依法登记纳税,无违法偷税漏税记录;
  4、守法诚信经营,无失信违法记录;
  5、在市域范围内,其商标品牌或字号名称具有一定知名度,品牌市场问卷调查知名度与满意率均在80%以上。
  四、评选活动安排
  本次大众评选认定活动采取宣传发动,线上线下申报、大众评议打分、评审团初审公示、复议公告和授牌表彰几个阶段进行。活动开始在市电视台演播厅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活动中间将根据各行业特点,不间断的组织开展品牌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的展示活动以及全媒体品牌宣传月活动。评选活动结束后将适时举办隆重的授牌表彰大会。通过以上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天门好品牌”和“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评选认定活动氛围,增强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为有效推进“天门好品牌”和“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评选认定活动的开展,持续保持所获表彰品牌社会知名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规定上述所获荣誉有效期为2年,届满需组织复审和重新评选,期间如出现重大失信和有损荣誉的其他违法行为,将通过主要媒体发布取消所获荣誉公告。
  本次大众评选认定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彰显社会平等与公益性,不向申报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踊跃参与,严格进行监督。
  五、申报与推荐途径
  本次评选认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自荐申报、或由相关组织和行业协会推荐申报方式同时进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融媒体中心一楼。
  线下申报:按要求填报《天门好品牌评选认定申报表》 《大众喜爱的消费品牌评选认定申报表》及相关证明并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市融媒体中心(钟惺大道16号原广播电视大楼),电话:0728—5333237;市东方社区东方怡景湾(魔力文化一楼)市商标品牌与广告传播协会“商标注册服务站”,电话:13307222775。
  线上申报: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楚天网视”“天门发布”进入本次活动申报评选通道进行线上申报。(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发至1064002745@qq.com)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天门市首届“天门好品牌”和“大众喜爱的消费品
  牌”评选认定活动组委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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