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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5日
44家企业获评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文章字数:415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彭丹通讯员董飞跃)12月9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近日,省经信厅办公室公布了湖北省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我市延安药业等44家企业上榜。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等三方面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省经信厅备案,由省经信厅公告为“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下一步,市经信局将认真落实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实施精准服务,支持引导创新型中小企业争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为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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