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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6日
关于湖北天门绿谷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文章字数:413
  (2022)鄂9006破1号
  本院根据刘柄森、张利等人的申请,于2022年4月14日裁定受理湖北天门绿谷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9日作出(2022)鄂9006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天门绿谷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湖北天门绿谷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定于2022年12月22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线下地址:天门君佳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线上输入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电脑端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手机端需要通过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登录)。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天门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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