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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6日
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开始申报
文章字数:303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邓慧遐)日前,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开始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即日起可进行申报。
  据悉,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申请人为我市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未曾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女方申报当年满48周岁的家庭。申请时间为12月31日截止。12月31日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当年12月份打印的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证明、天门农商银行卡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1张。申请人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户籍所在地乡镇卫健办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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