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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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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可家庭共享
医保个人账户互济使用功能正式开通
文章字数:497
本报讯(通讯员曹露史凡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太多,家里人又没有医保个人账户怎么办?日前,从市医保局传来消息,我市已于11月初正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互济使用功能。
个人账户互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互济使用。此功能开通后,已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市内参保职工可下载“湖北智慧医保”App,注册登录后,依次点“首页”-“个人账户互济”-“互济账户授权”,即可添加医保个人账户互济对象。市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个人账户互济关系绑定后,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为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实现个人账户互济,一位职工参保人员最多可为6名家庭成员提供互济。
目前,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互济可用于互济对象住院治疗、门诊就医、药店购药时发生的合规自负费用支付。结算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或无余额时(居民医保),系统会随机从其个人账户互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此举是市医保局便民服务的又一新举措,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巩固互助共济、责任共担机制,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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