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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7日
我市举办贯彻《湖北省慈善条例》暨学习培训会
文章字数:605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邓慧遐)今年9月1日是《湖北省慈善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9月5日是第七个“中华慈善日”,本周也是《湖北省慈善条例》确定的第二个“湖北慈善周”。9月6日下午,我市举办2022年天门市贯彻《条例》暨学习培训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15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贯彻《条例》情况及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作了发言。
  据悉,《条例》实施一年来,我市慈善组织和各相关部门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救助灾害、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和重要任务,以及疫情防控、灾害救助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初步彰显,天门慈善品牌越擦越亮。
  会议对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予以充分肯定。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让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中彰显更大作用。
  会议强调,要多渠道、多途径继续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社会慈善氛围;要对照《条例》,清单化推进贯彻落实,细化措施,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要完善联动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确保《条例》惠及群众。
  会议还就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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