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停机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的通告
文章字数:611
尊敬的缴费人:
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服务,我省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需停机优化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2022年8月31日18:00至2022年9月7日8:00二、停办业务范围停机期间,全省税务部门暂停受理各项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相关业务。全省医保部门暂停受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类(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业务。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非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三、停办业务渠道
楚税通App、鄂汇办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协作征收银行App等线上渠道和办税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协作银行网点等线下渠道,均暂停受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相关业务。
全省医保部门暂停所有渠道(医保大厅经办、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类(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业务受理。
四、相关注意事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应缴认定单》缴费截止日期在停机期间的将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系统恢复运行后可继续办理缴费。
系统恢复运行后,请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如确需到窗口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