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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文章字数:598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杨蜜)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家文带领执法检查组,前往部分乡镇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小板镇江台村、彭市镇长江村、岳口镇金湾社区,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介绍、询问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随后在岳口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征求了与会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陶家文对相关单位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他强调,要提高站位抓振兴,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突出发展抓振兴,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深入推进人才振兴,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修复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文化,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不断培育壮大集体经济,逐步推进共同富裕;要强化履职抓振兴,充分认识到对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持续深化法律宣传教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担当、合力共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一法一条例”更好地在我市落实落地,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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