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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9日
7月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提前至本月发放
文章字数:335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红艳)6月7日,记者从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按照有关文件要求,6至7月工伤保险待遇提前至6月份发放,目前,我市发放筹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于近期切换至部级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为保证工伤保险待遇发放不受影响,我市6月份非定期工伤待遇办理和工伤核定业务在6月16日前完成,7月份定期工伤保险待遇(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提前至6月份发放。连日来,我市高度重视省级业务系统接入部级业务系统相关工作,统筹做好组织协调、筹措资金、顺畅衔接,确保工伤保险待遇本月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据了解,目前我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42批(人)次,发放资金为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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