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18种医疗机构制剂下月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文章字数:230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魏艳红)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18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2)》 (下称《2022年制剂目录》),自4月1日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次纳入《2022年制剂目录》内的制剂品均来自市第一人民医院,其中化学制剂12种、中药制剂6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按“乙类药品”管理,执行市医保局制定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标准,按规定仅限于市一医临床使用,在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均不予支付。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