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市八类公共场所实施“洁净行动”
文章字数:379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帅)3月11日,记者在城区陆羽农贸市场看到,市场内洁净透亮,功能区分工明确,前来购物的市民秩序井然。这是我市实施八类公共场所“洁净行动”的一个缩影。
为扎实推进我市创文工作,彻底整治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创卫办于本月初在我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商圈物管、功能场馆、公园广场等八类公共场所实施为期两个月的“洁净行动”,整个行动持续至4月底结束。
据了解,“洁净行动”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2021年版)的要求,对八类公共场所进行深入彻底整治。各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整治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制定行动时间表,按照方案开展整治行动。市创文办将对照交办问题清单逐一销号,召开整治行动督办会,通报检查结果,持续深化重点场所整治效果,保持常态化管理、制度化落实,全面提升重点场所创建水平。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