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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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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打造宽松经营环境
文章字数:893
一、案例介绍
【案例1】:长期以来,城区接官路天岳桥、东湖路天横桥、义乌路义乌桥等路段存在着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造成该路段经营秩序混乱,环境污染严重。为满足小微市场主体创业需求,支持夜市经济发展,集中设置官侨路临时夜市市场,划定摊位200余个。
【案例2】:竟陵中街、鸿渐路南段、孝子里等路段商户长期无序摆放物品占道经营,导致交通拥堵。为改善周边环境秩序,保障交通通行顺畅,同时满足商户展示商品需求,2021年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在该路段施划“1米延伸线”,允许商户超出门店外1米区域规范经营。
二、主要内容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打造宽松创业经营环境,助推经济发展。探索实施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以及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机制,制定了《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对当事人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影响较小、首次被发现且及时整改等情形免予处罚。实施一年多来,适用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561件,免罚案件涉及城市管理各个执法领域,600余个市场主体受益。
为支持全民创业,该局主动作为,通过广泛调研摸底,在官侨路开辟了临时夜市市场,划定摊位200余个,增设照明路灯6盏,调整开关灯时间为晚上6时至11时。为竟陵中街、鸿渐路南段、孝子里等路段门店施划1米延伸线扩大经营区域,对小微市场主体采取审慎包容监管,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同时,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提高停车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改善周边环境秩序,保障交通通行顺畅,还在主次干道、市场集中区域增设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典型意义
在很多人看来,违反了法律法规就一定要受到处罚,对违法行为“网开一面”,是否意味着“法外开恩”?行政执法面向所有行政违法行为,而免罚仅针对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精细划分轻微违法行为,对市场主体依法不予处罚,是《行政处罚法》的重要原则;审慎包容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和经营环境,让市场主体感知到更多的温暖和尊重,正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和实践。
今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在更广泛的执法领域实施更加包容的监管模式,为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城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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